9月29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以减轻新购买首套住房家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该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期限暂定1年。
根据通知规定,支持对象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置换存量贷款;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所购住房价格在150万元以下(含)。在贴息标准方面,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支持,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按照90%和10%的比例承担。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均可按规定办理贴息业务。经办银行在按月收息时,将自动扣除对应贴息金额,实现“免申即享”。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将适时开展联合抽查,对违规套取骗取贴息资金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