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投资人亏损,华泰证券和私募被判共同赔偿投资人1000多万元。
最近,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某证券公司、某投资公司;费某、师某侵权责任纠纷二审判决书。
经济观察报在报道中把这事扒了个底朝天——涉事的某证券公司正是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被扒,违规推荐投资产品被判共同赔超千万元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民事判决书中,并没有披露这次涉事的证券公司,仅显示该证券公司住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王某。
根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国内120家券商中,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的只有2家,其中法定代表人姓王的公司只有1家,即华泰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王会清。
华泰证券是国内龙头券商,截至7月1日其市值接近2000亿元。
实际上,这次的纠纷去年7月就已有动态披露。
2025年7月,华泰证券有一则案号为(2025)沪0112民初2546号的诉讼案开庭,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原告为自然人费某,被告为华泰证券和北京富纳投资有限公司。
这起案件,与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最新民事判决,是同一案件。
在一审中,华泰证券与富纳投资被判连带赔偿当事人费某1004万元。
华泰证券不服,提起上诉。
上海金融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华泰证券和富纳投资不仅要赔偿投资人的千万元亏损,还要支付二审案件受理费超过8万元。
违规操作手法曝光,上市公司老板亏损超1400万元
这次华泰证券卷入的是一起违规推荐“雪球产品”投资案。
大家不需要知道什么是“雪球产品”,只需要知道,这是一种特殊的投资产品,按照相关规定,自然人是不能投资购买“雪球产品”的。
当事人费某是一家上市公司大股东,作为自然人,他是不能参与“雪球产品”投资的。
华泰证券员工采取了2个对策:
一是对费某孜孜不倦,持续跟进几个月,终于拿下大单。
判决书显示,华泰证券员工张某,从2022年9月开始,持续向费某推荐“雪球产品”。

费某一开始直言,不准备在华泰证券员工那里做业务,因为他对业务不熟悉。
而华泰证券员工张某恳请费某再给他一次机会,他约了华泰证券总部的人过来,给费某讲产品和服务。
2022年11月到2023年3月上旬,张某几次约费某交流,甚至说可以带费某“走遍上海最牛的管理人”。
华泰证券员工持续的“进攻”下,费某终于在2023年3月答应与华泰证券总部员工见面。
这事就这么逐步敲定了。
二是主动提供通道产品开展投资。
为了避免违规,华泰证券还主动给费某提供了某投资公司XX号基金作为通道产品,开展“雪球产品”投资。
这样,看上去是机构交易,实际上资金和交易指令完全由费某控制和下达。
裁判文书披露,他们的交易指令下达,就是通过微信群展开的。
最终,费某合计转入保证金约6685万元,收回约5250万元,亏损超过1434万元。
法院:华泰证券严重违背勤勉尽责义务
一审和二审判决一致,判决华泰证券和投资公司连带赔偿费某1004万元。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表示,某证券公司(即华泰证券)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及场外期权业务的交易商,在开展业务时负有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和交易对手审查义务。
根据在案证据,其不仅未履行前述义务,反而主动设计并安排某投资公司XX号基金作为“通道”进行投资,并协助安排过桥资金,以规避监管准入限制。
且其在交易过程中还存在未能有效监测产品超比例购买场外期权的情形。其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与勤勉尽责义务,其主导并放任违规通道业务开展的主观恶意明显,对费某的损失存在重大过错。
判决书披露的聊天记录显示,2023年4月12日,张某曾告诉费某:
“登录账号可以看到了。看看,别买卖,别转账。个人操作产品户,监管要处罚的。只能看看,其他都不能动哈。不要买卖,不要转账。国内个人不能做雪球的。”
意味着华泰证券员工张某的确是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刻意规避监管。
龙头券商管理缺位
华泰证券作为国内券商龙头,不管是经营规模,还是经营质量都有目共睹。
但这起事件却暴露了华泰证券严重的管理缺位风险。
这起违规事件中,华泰证券不仅面临千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还吃到了监管的罚单。
2024年4月,费某向监管投诉了华泰证券违规发放“雪球产品”一事。此后,江苏证监局向华泰证券出具了警示函。

江苏证监局在警示函中表示,华泰证券对于部分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存在员工向客户提供测试答案、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协助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场外期权交易等未规范展业等情形。
违规操作,说到底还是利益驱使。
雪球本质是场外股指奇异期权,券商作为交易对手,有票息价差利润、股指期货贴水套利、波动率交易收益等多重收益。像费某这样投入超过6000万元保证金的客户,带来的收益是很可观的。
对于券商销售业务的员工来说,做成这么大一单,奖金自然是不少的。
这也是华泰证券员工在费某多次明确拒绝后,仍然持续几个月,反复联系,反复推介业务的原因。
根据判决书,费某的实际身份是A股某科技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35.XX%。
经济观察报在报道中披露,A股5529家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姓费的仅有新天科技和旗天科技两家。其中,新天科技的大股东费战波持股比例为35.86%。
费战波曾于2010年5月至2022年12月担任新天科技的董事长。
上市公司大股东,手握大额资金,拥有上市公司股权。对于券商来说,这样的高净值客户也等同于业务富矿。
但做业务的前提是合规。这次的案例,算是把华泰证券财富业务的招牌给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