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0821)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京山轻机、华闻集团、恒宝股份、ST世龙的索赔,请股民朋友关注。
控股子公司虚增利润,京山轻机涉嫌信披违规
2022年1月29日,京山轻机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成立于2014年12月30日,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工业智能化测量仪器、机器人视觉系统、系统集成产品、自动化和智能化系统等。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基于产品升级对机器视觉技术的需求,在2015年-2017年期间分三次小额投资入股进行投资参股,2015年对该项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2016-2017年采用权益法核算。2015年-2017年公司不能控制深圳慧大成的生产运营,对公司的情况无法掌握。2018年公司再次通过增资入股并受让原股东部分股权后而持有慧大成51%股权使慧大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慧大成经营不善,公司在2020年年初立即派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管理人员深度介入公司运营,发现慧大成财务状况异常、原股东涉嫌合同诈骗故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立案侦查,慧大成原股东罗月雄、王建平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案件现已移交检察院。2021年12月,公安机关向公司通报调查进展,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慧大成2016年-2018年历史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安机关调查的结果显示,2016年-2018年深圳慧大成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形。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7年3月30日至2022年1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华闻集团被立案
2024年10月26日,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93)公告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华闻集团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营业总收入2.58亿元,同比下降41.06%,归母净利润-1.05亿元,同比上升17.98%。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8347.72万元,同比下降42.5%,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4425.32万元,同比上升23.61%。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0月25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恒宝股份被处罚
2023年12月14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002104)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恒宝股份专网通信业务的核心是合同、单据和资金的流转,实质是以贸易业务为掩饰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融资获取固定收益。该业务不具备商品购销业务的商业实质,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应当对该项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9月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全资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ST世龙被处罚
2024年5月15日,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748)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世龙供应链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02%,虚增营业成本161,122,864.90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65%,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02.0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0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6,753,276.18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34%,虚增营业成本134,969,145.23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73%,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130.95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62%。上述情形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