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2 号)。
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除佳云科技外,最近还有超华科技、如意集团、宁科生物的索赔,请股民朋友关注。
佳云科技控股股东持股将被第二次司法变卖,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本次司法变卖标的物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云科技”)控股股东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持有的 135,225,900 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31%。若上述股份变卖成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称,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变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4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超华科技被纪律处分,股民朋友可关注参与索赔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关注到,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近日,公司及梁健锋、梁宏、梁新贤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4)879号,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决定》”)。根据《纪律处分决定》显示,经查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5,000万元至-30,000 万元。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53,836.96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且未能及时进行修正。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6日至2024年2月28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2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如意集团发布2024 年三季报,受损股民可关注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关注到,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发布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告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47亿元,同比上升12.59%;归母净利润0.32亿元,同比上升150.38%;扣非净利润-0.71亿元,同比下降4.64%;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19亿元,同比上升0.3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0.26亿元,同比下降-9,423.7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0.25亿元,同比下降401.12%。如意集团于2024年1月被处罚,受损股民可关注参与索赔。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8月3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宁科生物被立案,受损股民可关注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两份《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42024005 号、证监立案字 0342024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虞建明先生立案。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3 年 4 月 5 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 2023 年 4 月 6 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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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tz315-w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