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光影~
在今年的龙年春晚中,上场的明星要么是久经春晚沙场的老人,要么就是过去一段时间因为新剧新梗新综艺出来的人,比如:
来自快男的0713男团、来自一年一度喜剧大会的蒋诗萌何欢、来自繁花的胡歌唐嫣辛芷蕾陈龙……
人人渐渐发现:
过去是春晚制造明星,现在是春晚汇聚明星;
过去是春晚的梗可以玩一年,现在是一年的梗都被春晚玩了。
上一个是完全因为春晚而从默默无闻走向举国皆知的明星,似乎是09年的小沈阳和刘谦。
那么09年之后发生了什么呢?移动互联网的普及。
如果说春晚是一场几亿观众一年投票一次的节目的话,那移动互联网就是上亿观众每天都在投票的节目。在短视频平台发展出来后,就是上亿观众每10秒都在投票的节目了。这样选出的节目和明星自然是春晚没办法比拟的,无论是从数量还是质量。
那么为什么移动互联网的力量能如此强大呢?
以最出明星的选秀节目为例:
1. 参赛选手:
- 对于参赛选手而言,选秀节目是一个展示才艺、提升知名度、实现演艺梦想的平台。通过参加节目,他们有机会获得专业的指导和培训,以及与顶级制作人、经纪公司等业界资源接触的机会。
- 商业逻辑在于:一旦在节目中脱颖而出,选手可能签约知名经纪公司或品牌代言,从而开启职业艺人之路,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
2. 观众:
- 观众是选秀节目的核心受众,他们的参与度直接影响到节目的收视率和影响力。节目方通过设计互动投票环节,鼓励观众付费支持喜爱的选手,形成粉丝经济的基础。
- 商业逻辑在于:观众投入时间观看广告并参与消费(如购买虚拟礼物、短信投票),同时通过社交媒体传播扩大节目影响力,进而为节目吸引更多的赞助商和合作伙伴。
3. 制作方与播出平台:
- 制作方通过策划、组织和营销选秀节目,创造高价值内容来吸引大量观众,从而提高广告费收入,并且通过版权销售、衍生品开发等多种方式盈利。
- 商业逻辑在于:播出平台借助选秀节目获取高流量,推动会员增长、增加广告招商额,并有可能通过独家播放权确立竞争优势。
4. 赞助商:
- 赞助商通过冠名、植入式广告等方式与节目深度合作,利用节目的关注度提高品牌曝光度,促进产品销售。
- 商业逻辑在于:合作伙伴可以涵盖音乐制作公司、数字平台、实体商家等多个领域,他们期望通过与选秀节目的联姻,共享其商业成功。
5. 经纪公司:
- 经纪公司积极参与选秀节目,发掘潜力新人,降低艺人培养风险,快速构建艺人团队和粉丝社群,通过后续包装、推广和活动安排持续获利。
总结来说,选秀节目的商业逻辑是在整合不同参与者需求的基础上,以娱乐内容为核心,构建起一个包含观众互动、选手孵化、品牌推广、内容变现等多维度共赢的商业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观众越多、广告商就越多,广告商越多、参赛选手就越多,参赛选手越多、观众也就越多……一切的一切都像飞轮一样,不断向前,而无需耗费很多力气。
这也正是所有互联网平台的特点:
并不直接参与生产环节,而是参与了分发和分配环节。不用自己孵化,只需借鸡下蛋。
正如淘宝天猫之于电商、美团饿了么之于餐饮、滴滴高德之于出行等等。
正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人才抨击互联网平台公司:
X团没有经营一个新餐馆,但却拿走了餐饮业的不少利润;
X宝没有制造一个新产品,但却拿走了零售业的不少利润;
X滴没有开出一个新路线,但却拿走了交运业的不少利润,
所以互联网平台都是毒瘤。
那么互联网平台真的是只会抽佣的毒瘤吗?
我认为,互联网平台最大的优势就是压缩了商业往来的时间、提高了商业社会运转的效率。
原来靠线下餐厅运营,餐馆只能覆盖一部分有空闲有闲钱消费的人。
原来靠线下商品分销,商品流转的时间长,还会受到地理限制的影响。
原来靠出租车牌照,司机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高峰期难打车。
互联网的提高效率不是明面上的多生产出了多少商品,而是通过降低商品和服务流转时间、扩大流转范围来实现的。这是很多人没办法从直观上察觉到的。
希望2024年,各个互联网大厂不再被政策和民众针对,毕竟他们也是“新质生产力”,让我们乐观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