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冠福股份(002102.SZ)$ 公布《2022年年度报告》,截止报告出具日,根据公司从福州中院收到的资料,共有574个投资者向福州中院起诉。
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核定,截止目前共为546位投资者出具了《证券投资者损失核定专家意见书》,546位投资者损失核定总金额为38,578,689.20元,剩余28位投资者的《证券投资者损失核定专家意见书》还未出,公司根据28位投资者起诉金额确认预计赔偿金额7,570,907.43元。
上述合计公司预计需承担投资者诉讼赔偿约46,149,596.63元。

根据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查明的事实: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据公开信息显示,冠福股份索赔示范案件已有二审判决,福建省高院维持福州中院一审判决,冠福股份需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待二审判决送达后,福州中院也将开始陆续处理平行案件,请已经起诉的投资者耐心等待。
索赔时间段: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3日之间(含当日)买入,并在2018年9月13日收盘未清仓的受损投资者,均可向我们提交风险代理委托。

注: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无需支付代理费,案件胜诉后委托人按照法律文书确认的赔偿款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胜诉,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给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