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数字”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6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6年1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或可通过市值风云app“股东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经查,电科数字于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及上证E互动信息发布中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三类产品”、“在卫星互联网领域,柏飞电子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但客观事实为,公司智能计算、星载通信等卫星通信产品2025年全年订单约390万元,占整体业务比重不足0.1%,且后续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前述提到的进入量产阶段的AI产品尚处于小批量交付阶段,未形成大规模销售,2025年订单约1000万元,收入占比较低,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电科数字就上述业务相关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情形,构成误导性陈述并遗漏风险提示。侯志平于2013年3月起任电科数字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事项负有责任。针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交所已于2026年1月13日对电科数字及时任董秘侯志平予以监管警示;2026年4月3日,上海证监局正式对公司及侯志平出具警示函。同日,中国证监会正式下发《立案告知书》。上述事项或与本次涉嫌信披违规的立案调查存在关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电科数字已被立案调查,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市值风云app“股东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电科数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于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2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6年1月13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区间由法院认定)
$电科数字(600850.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