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网友都在讨论服刑人员的后代到底能不能考公务员这个话题。
有很多大V支持服刑人员的后代可以考公,比如法学教授罗翔。
罗翔认为一个人能不能考公务员应该凭能力,而不是看出身成分。
当然,有人支持肯定就有人反对。
有一些网友态度鲜明的坚决反对服刑人员的后代进入公务员队伍。
为了反对服刑人员的后台考公务员他们举了以下两个例子:
1:老张利用职务之便 ,贪污数亿,从小儿女就过着贵族生活,贵族学校,一对一教学,985大学然后出国留学,东窗事发后老张被判刑,但子女无责,归国后考公进入政法系统,利用老张遗留下来的资源和私下转移的财产平步青云。
2:假设某人的孩子被人贩子拐卖了,人贩子为了谋利将孩子双腿锯掉,整成残疾人让他乞讨,若干年后警察将人贩子抓获,虽然人贩子被抓获了,但是人贩子孩子却用人贩子拐卖儿童的钱顺利的上完大学。
然后考取公务员,获得权力后想方设法的报复抓他父亲的相关人员……
以上这两个例子就是目前网友们反对服刑人员后代考公的主要理由。
这两个例子乍一看好像很合理,但实际上经不起推敲。
因为这两个被大量网友支持的例子是建立在所有服刑人员子女都是坏人的有罪推定上面的。
这一部分网友们认为服刑人员的孩子进入公务员队伍肯定会干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事或者干出打击报复的事情。
基于以上先入为主的想法,网友们反对一切祖上三代有前科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美其名曰要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
那么,反对的网友们基于所有人都是坏人的有罪推定合理吗?
很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我们不能简单的因为某一个人曾经受过刑事或民事处罚就判定他是一个坏人,更笃定他的孩子也是一定是一个坏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也举几个例子吧。
1:假设某个十里八乡有名的老实人的孩子被人贩子拐了,而这个老实人正好撞见了人贩子拐他的孩子,为了救下孩子他勇敢的跟人贩子搏斗,最后失手杀死了人贩子,结果因为过失致人死亡被判10年。
按理来说这个老实人和他的孩子是受害者,他们全家并没有伤害过除人贩子之外的任何人,但是因为老实人被判过刑,导致老实人的孩子因为父亲是一个杀人犯在学校受到同学排斥,长大后,品学兼优的他又因为是服刑人员的子女而无法考取公务员,这对老实人的孩子来说公平吗?
2:假设某个钉子户获得巨额赔偿后被开发商诬告敲诈勒索后导致判刑。
最后查明钉子户全并没有敲诈勒索,但他的孩子因为他的刑事处罚记录不能考取公务员队伍,这种一刀切的限制真的合理吗?
3:假设某个人因为杀人被判刑,可是坐牢20年后被平反,他们全家经查明并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最终证明他没有杀人是无罪的,但是在他服刑期间他的儿子被各种公务员岗位拒绝,被各种大公司拒绝,这个“杀人犯”的儿子在他父亲服刑期间受到的不公平对他来说合理吗?
4:假设某个人因为走路的时候看了一眼社会大哥被大哥拿刀追砍,结果大哥手滑砍刀掉落在地,被某人捡起来进行了反杀,最后杀人者被判定防卫过当而判刑。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反杀者明明是受害者,他们没有主动伤害任何人,但是他的孩子却因为他防卫过当的原因被公务员队伍拒之门外,他的孩子何其无辜?
其实现实中还有很多例子,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话说到这里,我想请问那些反对服刑人员子女考公务员的网友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觉得以上这些人的孩子会是一个进入公务员队伍就会变坏的人吗?你觉得他们是应该被限制的人吗?
不管你们内心到底怎么想,反正我是坚决反对父母坐牢子女受牵连的,不是因为我曾犯过罪,在为自己开脱,而是因为我觉得我们任何人都不能简单的因为一个人曾经受过刑事或民事处罚就判定他是一个坏人,就认为他的孩子也是一个坏人。
毕竟受过罚的人太多了,有很多人受过处罚的人都是轻罪,甚至是含冤,所以他们的子女不应该如真正的大老虎和穷凶极恶之徒的子女那样受到排挤和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