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主办的《金融时报》自10月31至11月2日连续刊发的三篇文章:
《荐读 | 关于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几点认识》;《资深学者:大型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与监管》;《资深学者:在金融科技发展中需要思考和厘清的几个问题》。
这三篇文章已经扒光了蚂蚁集团披着“金融科技”的外衣,本质上仍然是从事支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代销金融产品(包括基金、资管产品等)、保险业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并未产生新的金融业务模式。
关于金融和科技,业界一直有一个争论,就是怎样界定什么是金融科技企业?
笔者认为,应该看其主营业务与盈利模式:
(1)以金融为主要产品和盈利模式的所谓科技企业,例如京东数科,只不过借助科技手段、科技创新,来服务、服从于金融产品与工具,其收入与盈利的主要来源是金融支付与金融产品的服务收入。
(2)而以服务金融为主的金融产业链科技企业,例如用友软件,则主要从事金融产业链上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其收入与盈利的主要来源则是技术研发与服务取得的技术服务性收入。
正如经历信息互联网时代洗礼的传统第一(农业)、第二(工业)、第三(服务业)产业,从线下搬到线上,再到线上线下相互融合,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认、改变了其产业属性。如以前的商品批发零售行业,在线下面对面交易,现转移到线上,交易与支付方式变了,但商品买卖、交割的本质属性,业务盈利模式并未因此改变。
蚂蚁集团显然是一个以金融为主要生产工具和盈利手段,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将其包装成科技企业,是蚂蚁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董事会、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杰作”。
我们不否认蚂蚁集团应用了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信息技术,经营模式和算法的趋同,但其只是工具,其收入与盈利的主要来源是支付环节的手续费、信用贷款和小额贷款的利差、基金保险产品代销收入。

将其包装为“科技企业”,竭力规避为综合性金融机构,无非是各方利益趋同的驱使。
一为规避金融监管,以便大肆扩张、构筑垄断,最终绑架消费者与国家。
作为移动支付和网络小额贷的现象级产品,蚂蚁集团几乎垄断了整个网购大军90%的资金、购物需求,并以此形成了一个完全闭合的金融生活生态圈。但其却口口声声地称自己是科技企业,目的无非是逃避监管,以致十多年来迅猛发展,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靠金融杠杆生存的超级网络放贷平台。
况且蚂蚁集团所制造的繁荣景象与大成交数字,有不少是建立在毫无偿还能力基础上的消费,未来的风险可见一斑。
即将到来的“双11”,也会将这个虚无缥缈的消费数字再次刷新,只有下个月在还账单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真正能力,只能按照最低还款额,承受着巨额的逾期利息一点点地还。
这样,蚂蚁集团不仅垄断了网购消费市场,而且成为“大而不能倒”的市场主体,从而绑架了消费者与整个国家。

二是籍此抬高自身估值,甩锅投资者与资本市场。
众所周知,在资本市场上,传统的金融企业的估值是非常低的,而蚂蚁集团仅靠着“科技”两个字就把传统银行几十年的业绩与口碑进行了几何级的超越,市盈率高达98倍,而辛苦打拼多年的国有银行,最高不过才7倍。
14倍差距对应的绝对不是盈利能力,也与注册资本和企业净资产无关,而靠的是其一直口口声称的所谓“金融高科技企业”外衣掩盖下的阿里巴巴和支付宝体系的强大用户群背书,不受监管的快速复制、高速发展的能力,近乎垄断整个市场的“普贵”的攫取能力。
这也是蚂蚁集团首发募资主推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乐见其成的。
本文,就细细解析下蚂蚁集团的招股说明书,看各位利益共同体是如何将其包装成金融科技企业的?
(未完待续)




